“騙人的不是這里的員工,而是他們的法人。”
“如果員工是因為業務上的不熟悉,導致操作失誤,我可以理解。”
“但作為老板,他難道不知道房源下沒下架?”
林不凡反駁道。
要不是剛剛瞧見了掛在墻上的營業執照,林不凡也想不到,江志輝竟然是這家中介的老板。
光頭經理見林不凡發現了江志輝就是他們的老板,也沒否認,而是辯解道:“我們老板很忙的,哪里會記得這種小事,看到房源資料還在公司,自然就以為這套房子還在我們這兒出租。”
林不凡冷聲道:“這套房子,房主早在一年前就讓你們下架了。”
“當時你們告訴房主,這套房子的房產證和委托書被你們給弄丟了。”
“房主為此重新辦理的房產證,還特意在報紙上發表了遺失的聲明。”
“弄丟客戶的房產證,這么大的事情,你們老板會不知道?”
“可結果呢?”
“房產證和委托書根本就沒有丟,而是被你們故意扣下來的!”
“現在,我有理由懷疑,你們拿著房產證和委托書騙了不止我一個人!”
聽到林不凡的話,商業監督局的工作人員們都紛紛看向了光頭經理。
“呃......”光頭經理有些無言以對。
林不凡的分析,其實已經很接近現實了。
之前這套房子的房主在他們這兒上架了這套房源,沒過多久就被一個客戶相中,正談簽約時候,房主突然說要下架,無論他們怎么勸都不聽。
江志輝一氣之下,便扣下了房產證和委托書。
騙房主說是弄丟了。
而后他們拿著房產證和委托書,一年間騙了好幾個人。
這期間雖然有人報案,但在江志輝的狡辯下,都被當做了合同糾紛。
至于舉報到商業監督局,江志輝在那邊有人,打好了招呼,根本就不會處罰他。
“小子!飯可以亂吃,但話可不能亂講!”
“你說我們騙了不止你一個人,你有證據嗎?”
“再說了,我問你。”
“你說這合同上有我們公司印章,房源信息也是我們公司的,那這份合同,你是在我們公司簽的嗎?”
“你要說這合同是在公司簽的,我可以做主,馬上把錢都退給你。”
光頭經理強硬地說道。
林不凡看了他一眼:“這有區別嗎?”
“當然!”光頭經理道:“公司的合同自然要在公司簽才能被認定為公司的行為。”
“不然的話,要是來了一個小偷,把公司的印章偷走,到外面隨便簽約,說要免費送人家房子,難不成我們也要承認合同有效?”
“江志輝是小偷嗎?他是你們的法人!這家中介公司的老板!公司老板拿著公司的印章,親筆簽下來的合同,就是因為沒在公司簽,所以公司不承認?”林不凡被光頭經理的辯解給氣樂了。
這還真是小刀拉屁股,開了眼。
無理辯三分。
強行偷換概念。
光頭經理聞言,并沒有再繼續強行解釋,而是看向了胡偉寧。
“咳,咳。”胡偉寧干咳了兩聲,對著林不凡說道:“這件事,我基本上已經弄清楚了。”
“就是這家公司的老板,拿了一個早就下架的房源,在公司外面和你簽訂了租房協議,對嗎?”
林不凡點了點頭。
胡偉寧見狀,接著說道:“那確實跟公司沒什么關系。”
“畢竟你們沒在公司簽訂協議。”
“即便他是法人,也是個人行為。”
“我建議你私下和他協商,如果協商不成,你可以去起訴。”
“你說的這叫人話?”林不凡皺了皺眉頭。
這家中介公司耍無賴,林不凡并不意外。